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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思东 于 2014-1-29 12:02 编辑
最近思考血债血偿理论的一点体会与大家分享.
譬如,现在有一个人,想骑在包括你与你的家人在内的很多人的头上让你们做它的奴隶(无产阶级与奴隶又有多大区别呢?无非有1选择好点的奴隶主,2争取做奴隶主的自由,3不被随意杀伤的保障罢了.但是,除了1,其实其他2.3二条只不过略好于奴隶罢了.无非是个处境好点的公共的奴隶.其实奴隶主还尽量保障奴隶的生命呢--毕竟是它的私有财产.而作为公共奴隶的无产阶级管你去死!)
它用尽种种办法终于达到了目的,让你与你的家人做了奴隶.它的家族骑在你的头上了.一天你觉悟了,与许多一样觉悟的人经过种种努力,推反了它.这这时你有3种选择:1原谅它,怨怨相报何时了嘛.2惩罚它一个.3惩罚它的家族.
于是,选择1太好了原来你当奴隶还不过瘾还想再当,肯定会有人来满足你的愿望的,反正无本万利的买卖谁不喜欢.
选择2总会有那种牺牲我一个幸福我全家的人来满足你当奴隶的瘾的,何况当你要找人算帐的时候我可能都老死了你找谁算帐去.哈哈哈,划算.
选择3的必要性你明白了吗.
而且按照处罚犯罪,以及警告后人的立法原则来说选择3也是应当的.处罚犯罪一定要让他付出比伤害更高的代价才行.而走资派的复辟又何只一家人付出了生命和血的代价呢?
关于血债血偿我还有一点所得:那就是要以革命的恐怖反对反革命的恐怖。反革命的剥削阶级以反革命的恐怖主义镇压人民的反抗,以这个恐怖来胁迫人民乖乖的让它们剥削。我们就要以革命的恐怖主义来反对它们,让它们知道欺压人民不是不要付出代价的!现在人民还没有实行,但会记住,一定会让它们付出代价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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